关于清理自习室、自习区占座物品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18-07-11 点击数:

请同学们在2018719日下午下班前将一楼第一自习室(102室)、一楼第二自习室(104室)、四楼自习室(407室)、及图书馆环天井周围自习桌上的学习物品及个人物品整理带走,图书馆将于暑假期间对自习室及自习区进行清理。

逾期不清理带走的物品,将视为无主物品,丢失自负,请同学们互相转告。


图      馆  

2018711


    绥化学院图书馆